哈尔滨南岗区这几片房屋征收通告

搜狐焦点哈尔滨 2020-08-05 10:43:1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哈南政征通〔2020〕2号 因哈尔滨市南岗区棚户区改造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南岗区繁荣街79-91围合区域地段、营部街38、40号地段、元和街33号平房地段、清明五道街1-7号地段、平准街地段五个项目已列入哈尔滨市2020年城市建设计划,我区政府拟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依

哈南政征通〔2020〕2号

因哈尔滨市南岗区棚户区改造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南岗区繁荣街79-91围合区域地段、营部街38、40号地段、元和街33号平房地段、清明五道街1-7号地段、平准街地段五个项目已列入哈尔滨市2020年城市建设计划,我区政府拟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依法实施征收。我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不当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2020年8月3日

哈南政征通〔2020〕3号

因市政公用需要,我区拟对南岗区北至文景二道街道路红线、东至第二巴陵街绿地红线、南和西至哈工大宗地范围线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依法实施征收。我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2020年8月3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