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十年却住不进去!到底谁欠了谁的钱?

搜狐焦点哈尔滨 2020-04-24 09: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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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张波,在哈尔滨买了一套住房,一提起这个房子,他就特别生气。

哈尔滨市民张波,在哈尔滨买了一套住房,一提起这个房子,他就特别生气。

哈尔滨市民 张波

十来年了,我买这个房子没住上,我一直在外面租房子,我的钱他们给我花着,完了到现在房子不给我,优惠政策没有,我感觉我这心里太不平衡。

2011年,张波花9万块钱预付款,在哈尔滨市农垦新城小区,也就是现在的恒隆华府小区买了一套住房,口头约定2013年交房。可是到了2013年,房子迟迟不能入户,有不少交了钱的房主开始退房款。为了不让张波退房,开发企业与张波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关于2012年12月31日前购买农垦新城房产不退房的优惠政策》协议,并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房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波又补交了10741块钱,凑够了100741块钱的首付款。

哈尔滨市民 张波

到2013年房子入住不了,没建完,要求退房,但那时候也不给退,就给我签了不退房的优惠政策协议,每平方米给我们减免300块钱,另外有个两万块钱进户补助,就是装修、家电补助,另外交首付的钱,按银行利息给,一直到进户。

由于多种原因,开发企业迟迟没能交付房子,直到2018年,张波才听说房子可以进户了,便找到开发企业办理进户手续。

哈尔滨市民 张波

但是开发商这个优惠政策协议不兑现了,所以我到现在迟迟没进户。

那么恒隆华府小区的开发企业——黑龙江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什么不兑现当初承诺的优惠政策?4月17日,张波找到了这家企业,不过工作人员却说,因为张波欠他们尾款,所以才没给他优惠政策。

黑龙江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人员

他想要那个优惠政策,但是他欠我们钱呢,他欠我们20多万,然后没付完款呢,我们先给他优惠政策合理吗?

开发企业认为,张波没交尾款,所以他们才没给优惠政策。而张波认为,开发企业失信于购房者,一再推迟进户日期,所以才坚持对方先兑现优惠政策,他才交尾款。就这样双方僵持了近两年时间。

哈尔滨市民 张波

我这钱时时准备着交这尾款,优惠政策给我,马上就交尾款。

黑龙江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人员

我通过法律程序,我起诉他,我们公司现在也都提起诉讼,上班之后就提起诉讼,没交尾款的我们诉讼。

张波还想再问一些问题,可是这名工作人员却扭头走了,不再回答问题。而在恒隆华府小区,有一些居民跟张波一样,当时跟开发企业签署了《关于2012年12月31日前购买农垦新城房产不退房的优惠政策》协议,不过现在他们已经进户一年多了,可是优惠政策却迟迟没享受到。

这些居民们说,他们之所以没拿到优惠政策就选择了进户,是因为这么多年一直没房子住,实在等不起了。其实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 詹志坚

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当然是享受优惠政策在先,你给我优惠政策,我就交款,你不给我优惠政策,那等于你违约,在法律上这叫后履行抗辩权。也就是说,先按照政策免除我一部分房款,然后剩余的我再交,那显然消费者的说法是有法律依据和合同根据的。

下一步,张波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买了将近10年的房子都没住上,张波的内心得是多么煎熬,在采访中,他的眼里始终含着委屈的泪水。2013年当恒隆华府小区的开发企业遇到困难,张波没有退房退款,而是选择继续支持开发企业,仅凭这样的信任,开发企业就应该履行诺言,尽快让张波进户,毕竟“锦上添花人人会,雪中送炭有几人”。

在开发企业举步维艰的时候,是一个个像张波这样的购房者的信任,才得以让企业渡过难关。现在情况好了,买房子的人多了,房价涨了,开发企业就可以不顾当初的承诺吗?当然不是,“人无信而不立”,对于企业也是一样,如果失信于人,当下次遇到困难时,就不会有人再次相信你,也就不会有人给你“雪中送炭”了,最终的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落得个“墙倒众人推”的下场。

新闻来源:新闻夜航

图片来源: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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