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搜狐焦点哈尔滨 2021-01-08 10: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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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印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印发。我省将在全面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科学推进课程建设与实施、持续深化教学改革与管理、扎实开展学生发展指导、积极推进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探索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加强师资与条件保障等方面集中发力,确保2022年构建起普通高中“五育并举”、立德树人机制,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格局。

根据意见,我省将制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校施策、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利用课后服务集体教学或“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现代化;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我省将深入开展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传承和教育,依托我省自然与人文特色资源,开展“五色”教育。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和选修课程开发,鼓励学校开设STEM课程及龙江文化历史类等体现龙江特色的校本课程,安排普通高中三年各学科课程设置,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开展普职融通试点,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享。

我省将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规范课堂教学。加强课程教学实施全过程监测评估,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利用课后服务集体教学或“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

根据意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等科目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性考试由市地按照省级要求组织实施。

我省将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科学命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试题,不再制定考试大纲。优化考试内容,突出立德树人导向,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境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

我省将适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机制,引导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改革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和招生录取机制,加强高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强化招考机构、人员、经费等条件保障。

建设一批冰雪体育特色校、研究创新特色校

我省将用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现普通高中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建设智慧高中,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现代化。引导普通高中学校找准发展定位,建设一批冰雪体育特色校、研究创新特色校、国防教育特色校、国际教育特色校、普职融通特色校、劳动教育特色校等,研发一批特色课程,打造一批特色项目,形成全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梯队。各级主管部门要在自主招生、师资队伍建设、设备配置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我省将探索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规律、模式和途径,遴选建设中学生“英才计划”培养基地,通过提供大学先修课程、高校协同培养等,努力为优秀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强基计划”输送后备力量。

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

各地要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编制使用效益。落实“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用账户”,优先配齐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按照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动态调整、统筹使用教师编制。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更好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

各地要完善学校建设规划,执行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项目,加快实施新高考所需要的教室和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大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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