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问|央产房与商品房有何不同?可以上市转让吗?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来源:新京报
在二手房市场中,除了一般的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特殊类型的房子,其特殊性值得购房者留意。
近期有置业打算的吴先生,想买一套北京中心城区、配套完善的房子,他把目光主要聚焦在二手房。而在看房过程中,吴先生发现有一类是央产房。他想了解的是,央产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可以上市买卖吗?
解答: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和商品房的性质完全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央产房都可以上市出售,只有在单位同意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才能上市。
“央产房必须先在单位办理上市交易备案手续,有备案后方可交易。”北京链家专业人士指出,在顺利办理好单位“备案”后,卖方还需要到蓝岛交易大厅办理央产房上市登记手续。
对于上市登记所需准备的材料,北京链家专业人士表示,央产房分为“国管央产房”和“中直央产房”两种,需要准备的材料略有不同。以需要材料较多的中直央产房为例,卖方需要准备产权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购房合同(或买卖协议、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的结余情况告知单原件、单位同意出售证明原件、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原件。
而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合规的二手央产房,需要看两个关键材料,一是《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已盖章),确认卖家已经办理上市备案审批;二是《物业结清证明》,确定物业供暖等费用都已经跟原单位结清。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央在北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规定,有一些央产房是特别不能上市出售的,比如,超标未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于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此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等,也都不能上市转让。
新京报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李铭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