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节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搜狐焦点哈尔滨 2021-06-28 07:30:29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哈尔滨以江为纲、依水定城。这座总面积5万余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突破千万的大都会,在全国城市建设基本同质化的潮流中独特气质愈发凸显——原汁原味的历史文化与现代元素交融、乡村生态体系与城市综合体相辅相成……这座欧亚大陆桥上的城市如明珠般璀璨。

哈尔滨以江为纲、依水定城。这座总面积5万余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突破千万的大都会,在全国城市建设基本同质化的潮流中独特气质愈发凸显——原汁原味的历史文化与现代元素交融、乡村生态体系与城市综合体相辅相成……这座欧亚大陆桥上的城市如明珠般璀璨。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规划供应,如果将其拆解成面积不同的地块布局,星罗棋布之下如何落笔?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高标准、多层次谋划市区土地发展,为冰城全面腾飞夯实根基。

该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党组确定的“一年打基础、两年抓规范、三年上台阶”建设目标,大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不断释放机构改革“1+1﹥2”的服务效能和“1+1﹤2”的保障时效。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军介绍,在哈尔滨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该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指示要求,立足新阶段的新使命、新职责、新任务,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体系;维护权益更加全面充分,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质效;保护修复更加系统有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发展目标,发扬老黄牛、拓荒牛、孺子牛“三牛精神”,保持钻劲、闯劲、韧劲“三股劲头”,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队伍,稳步迈上资源规划整体建设发展每个阶段的新台阶,服务保障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构建国土空间发展新格局

实现全域全要素保护开发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改变过去规划类型过多、内容交叉重叠,部门之间相互矛盾、相互掣肘的局面,通过建立以市、县、乡镇三个层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类规划为支撑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规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规划多层次、全覆盖。

市级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要求,完成了“双评价”和“双评估”等16个专题研究,在摸清哈尔滨资源环境底线约束基础上,按照生态优先、集约节约、以人为本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哈尔滨城市空间发展目标战略,初步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形成《总体规划》成果,同步搭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试运行。

乡镇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快。制定《哈尔滨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督促各区、县(市)同步开展所辖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和规范哈尔滨市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保障乡镇规划编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成果质量,提高管理和审批效能。

村庄规划编制取得显著成效。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以208个村庄为试点,以点带面促进我市村庄规划工作整体推进。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全省村庄规划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共评选出59个优秀典型案例,哈市报送的村庄规划成果荣获18个奖项,包括3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

采取“长牙齿”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98万公顷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158万公顷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0%以上。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机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党政班子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市、区县(市)、乡村,每年逐级签订责任状,年终逐级进行考核,有效地促进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联合市农业、执法等相关部门,组成市政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组,对全市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地籍变更和土地整理等重点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和业务衔接。通过巡查和业务指导,准确掌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约束手段。严格履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职责,确定严控新增、节约集约、少占不占的耕地保护目标。首先是严控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年度新增用地总量,实行差别化用地计划标准,安排农业农村发展专项用地计划促进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计划应保尽保;其次做到严格用地审批,从用地预审到农转用征收审批,全流程落实占用耕地踏查论证和建设用地标准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建设标准和补充耕地未落实的一律不予审批。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保护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政策规定,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占补新机制,通过“控增量、调方式、算大账、差别化”方式,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坚决防止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数量不到位、质量不到位等问题,杜绝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现象,严格做到已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占用,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改进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管理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立足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统筹对口向全省28个贫困县(市)安排使用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由贫困县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下发了落实此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辖补充耕地匮乏的区、县(市)或政府投资的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的,须优先选择延寿、巴彦、木兰三个贫困县可出让补充耕地指标进行交易。

严格落实耕地违法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现象,对最突出的6种耕地“非农化”行为(即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全面检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严厉查处、重拳出击,向滥占耕地行为亮剑。自2019年6月至今,先后开展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严厉打击盗采黑土泥炭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三项专项行动。以保护黑土资源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从严管控,以“零容忍”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保护、利用好珍稀黑土资源提供坚强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分享、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治理耕地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保护好耕地既是政治使命,也是时代责任,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的重要指示,以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当好“压舱石”的具体举措。因此,更要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构筑坚实的基础,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落到实处。

节约集约用地

提升利用质效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标准,对新增建设用地会审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核定用地量,对超出用地量的项目一律调整后再予以通过。

提高工业用地出让容积率。对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在土地出让时,在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基础上,高级开发区内工业项目容积率提高20%,省级开发区内工业项目容积率提高15%。开发区内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提升存量工业用地利用率。在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符合城市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改建、翻建、扩建厂房。

出台城中村改造指导意见。在学习广州、深圳先进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填补了我市城中村改造政策少有,实现了城市功能配套齐全、人居环境得到改善、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充分保障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为村民长远生计起到了积极推动和引导作用。

发挥土地储备机制的作用。通过制定年度储备计划、强化土地收储工作、规范入库储备土地标准、推进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和临时利用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对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确保了土地资源价值、功能的转化走向科学化、合理化。

有针对性向市场推出土地。通过调查研究,对接开发企业,进一步了解了当前房地产形势,更有针对性地向房地产市场推出土地。在疫情导致经济放缓的情况下,下大力气激活土地市场,根据计划对拟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查,分批次、按项目分类有计划地推出土地出让项目,有时序、有分类地定期发布土地出让信息。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绿色矿山要求。在新的规划期内,哈尔滨市矿产资源开发面临更大的环境约束和更高的公众诉求。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和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把保护放在首位,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放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核心位置,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矿产开发空间管控、总量管控和环境保护准入,做到边开发边保护,美化矿容矿貌,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在建、生产矿山不欠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旧账。

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随着矿业开发的迅速发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为治理区域面积大、供需矛盾突出、治理形势紧迫。近年来,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效果,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同时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责任义务。截至2019年,哈尔滨市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启动了依兰县珠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阿城至松峰山旅游环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依兰县达连河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20个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恢复林草地304.35公顷,耕地5.34公顷。

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速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发挥绿色矿山示范区、试点企业的带头引领作用,增强矿山企业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意识,同时积极申请国家、省政府政策支持和相关技术支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监管力度,落实采矿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哈尔滨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先进、环保的技术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更好地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到2023年底,大型矿山要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中型矿山要全部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小型矿山要基本达到县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照片除署名外均由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