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省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

搜狐焦点哈尔滨 2021-02-13 09: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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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

1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月较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排名前列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6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61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450元。

调整后的小时较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排名前列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4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3元。

   

 (稿源: 黑龙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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