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将试点保险版“以房养老”

生活报 2016-07-16 0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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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15日发布消息,被称为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同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2014年7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根据前期试点

中国保监会15日发布消息,被称为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同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2014年7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根据前期试点情况,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较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从国际来看,“以房养老”是一个小众业务,即使是在“以房养老”开展得比较早、比较成功的美国,在有条件参与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约3%的参与比例。

名词解释: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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