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市生活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公开征求意见

搜狐焦点哈尔滨 2021-04-01 1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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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城市生活二次供水管理、提高运维管理水平,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城市生活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向各地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为规范和加强城市生活二次供水管理、提高运维管理水平,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城市生活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向各地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规程(征求意见稿)提出,二次供水水箱(池)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和消毒,待水质合格后方可供水。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半年应至少对水箱(池)进行清洗、消毒一次,并应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当二次供水水箱(池)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及时对供水设施及管道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供水。

市政供水管道至二次供水泵房之间、二次供水泵房至用户水表之间管道,应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巡检、维护、修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具备管道抢修能力或确定外委维修单位,及时修复故障管道。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对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检周期冬春季每月不应少于一次,夏秋季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且应根据巡查情况实施维护保养,并做好巡查、维护记录。

供水设备进行调试后,必须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冲洗、消毒后应及时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当系统出水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后方可供水。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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