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哈尔滨市投资的风险(下) 上海商人历东北险记

小狐看房 2019-12-27 13: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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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投资不过山海关,过了会怎么样呢?

都说投资不过山海关,过了会怎么样呢?

后续

2018年3月30日,打砸并抢夺项目的第三天,市人防办火速任命了新的项目总经理,并向项目运送了辅助施工材料,重新启动施工。

2018年4月,区人防办委托的工程审计公司发出公告,登记项目已售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相关信息。

市人防办对外宣称,“冠谷公司销售回款4亿元,抽逃了大量资金;市人防办准备2亿元的资金来完成民众街项目”。实际上,该利益集团在抢走项目后,试图通过审计寻找冠谷公司抽逃资金的证据;在追回资金后,将部分资金用于该项目。

然而,工程审计公司最终的登记结果显示:项目销售回款仅人民币8000余万;而冠谷公司的投入还有人民币1亿余元。

在市人防办抢夺民众街项目后,声称需要抢险,但没有任何实质动作,一直停工至今。

至2019年3月,道里区人防办多次将审计结果上报市人防办,均因项目无法干净处理完交给市人防办,而未获得通过。由此,区人防办要求冠谷公司配合清算;冠谷公司要求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清算书面通知,因对方无法给出书面通知,冠谷公司拒绝配合清算。

随后,道里区ZF要求冠谷公司先配合清算。在区政府承诺事后将会向市ZF反应冠谷公司的要求;并会提供书面清算通知的前提下,冠谷公司配合了清算工作。2019年3月底,完成了相关清算工作,并将结果上报,而清算通知却无踪影。

然而,时至2019年6月,冠谷公司得到的结果是:不清算了,不会向冠谷公司归还先期投资。

随后,市人防办要想办法对项目进行破产清算,并对商铺业主声称,冠谷公司的法人已经同意破产;此后又改口称,破产清算不需要冠谷公司同意,亦无须得到业主的同意。并对任何前往市人防办了解相关情况的人士称:由于冠谷公司到处乱告,他们要到处解释,严重影响了市人防办的正常工作,现在市人防办要合法的把项目搞破产,他们正在组织专家讨论,向市法院咨询。

时至今日,项目被抢夺闲置已有一年半的时间。面对业主的不断上访,市人防办继续编造谎言,以冠谷公司要求太高,无法满足为理由,继续推卸责任。但实际上,冠谷公司从未收到任何有关方面在任何事情的通知,又何来“要求太高”?

质疑

疑窦重重的清场事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强制执行要先通知,给出时间,才可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在“3.27清场打砸事件”中,有关方面在即无法院判决,亦无任何通知的前提下,用打砸、辱骂的黑社会手段,强行对手续齐全、完整、合法的项目进行清场。而组织、实施抢夺的政府职能部门,不论是市人防办还是道里区执法局,都没有出示任何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书。因此,我们有合理的理由质疑,此次事件是、私自组织的,且完全非法的。

其次,当日有关方面出示的《撤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样是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法》规定,欺骗可以撤消许可,但应该是发证机关或基上级主管部门。

而在本次事件中,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即不是审批发证部门,也不是上级主管部门(实则为下级部门),故此,市人防办无权出具该《撤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亦即该《撤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同样不具有任何行政、法律效力。同时,市人防办出具该《撤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的行为实属违规操作。

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以市人防办为首的各部门知法犯法,视国法如无物,肆意侵夺人民合法财产,令人惶恐。

市人防办声称相关文书中的中铁十五局公章为假章,但系列文书均为市、区两级人防办出具,冠谷公司获得民众街人防项目的过程和手续合理、合法、合乎程序。

如果相关文书中的中铁十五局公章为假,则有理由怀疑,整个项目的操作过程中,存在有市区人防办的利益集团,存在以私刻公章假中铁十五局名义对项目立项,随后面向社会招商,以中铁十五局名义收受转让费等一系列违规、违法操作。且即便相关文书中的中铁十五局公章确为假章,冠谷公司作为无过错方,也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相关文书中的中铁十五局公章为假章的名义,否定冠谷公司与道里区人防办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是否有失公允?假章谁刻的,为什么不查,而只是说章有假,就把项目抢走呢?

天价工程费

赵辉、张振宇利益集团指使施工方部分工头抬高工程款,将原本为345万的工程款抬高到2000万,其中,人工费更是被抬高10倍。如项目被市人防办回收,由政府部门支付这笔天价工程款,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张振宇安排与其有密切关联的土方施工队参与工程,并要求工头张军、于久财支付工程款10%的好处费,是否为监守自盗?

后续处理

赵辉、张振宇利益集团采用种种手段欺瞒上级领导,市人防办声称对抢夺项目等一系列时间不知情,是否构成失察?

在赵辉已经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相关事件来龙去脉已经水落石出的情况下,为何市人防办仍然不愿意认真了解情况、改正既成错误、认真解决问题,而是按照此前的错误路线继续走下去?

市人防办在相关上访人员的面前表达自己的无辜,但其行动却让人不禁质疑,该部门解决本事件的诚意;以及,在本次事件中,赵辉以外的市人防办一干人等,是否真的青白?

为什么多次向省市纪检委实名举报都没有立案记录?

为什么向公安局报案,要求查假章,一直没有结果?

黑龙江是法外之地吗?

为什么视频曝光的事多发生在黑龙江?

从2018年3月27日,项目被强抢以后,我就不停的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纪检部门、营商管理部门、法院、公安局,等等。无一例外的是没有任何结果,任何消息。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损失大小的事,还牵涉到帮助我的朋友们,以及买车位和商铺的几百个家庭。我想尽办法,希望能解决这个件事,一直到坚持到今天,实在无路可走,只有走向社会公开这条路了。

为什么在黑龙江,正常的渠道都无效呢?为什么上访申诉没有用呢?

我们看一个例子:

网上看到黑龙江交通电台在组织:”我向省长说句话!听民声,解民忧!您的建议,省长听的见!“的活动。

于是,登记留言,反应情况,举报市人防办。

第二天:结果是:人防办回答不予受理。

你举报市人办防,你的举报却转到了市人防办,由市人防办做出决定,不予受理。这就是黑龙江申诉的现状。

为什么有人说黑龙江的营商环境是最差的?

贪腐的官员,受到各部门的保护,你的举报没有任何作用,助长了官员贪腐的气焰。从吃拿卡要不满足,发展到直接上手抢,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能不能告到我。

以毛振华先生,人民大学教授,中诚信集团创始人的身份,都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反应、解决问题,一定要通过网上视频公开的形式,才能引起重视,足以说明一切。

为什么黑龙江,不是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领导说了算?

黑龙江为什么黑,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无法无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强制执行要先通知,给出时间,才可申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哈尔滨市政府,就可以下令强行清场,处长们只需要编造一些假象,就可以骗取市领导的同意,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实施抢夺了。

鉴于以上铁的事实情况,为了坚决拥护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提出的“振兴东北”的国家战略,为了维护人民政府的庄严形象,为了改善哈尔滨市的营商环境,为了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维护业主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亟待有公信力的专项小组,积极采取实质措施,尽快正面解决问题,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处理善后事宜,请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解决此事。

民众人防项目被抢,就是黑龙江营商环境差的又一实例。依法妥善处理,就是黑龙江的营商环境是否改变的试金石。

哈尔滨冠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唐剑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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