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通知!即日起,黑龙江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需公示

搜狐焦点哈尔滨 2021-07-28 08: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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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出我省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的工作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市(地)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

以解决群众较为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学党史办实事,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出我省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的工作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市(地)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

图片由记者 张立 摄  

各市(地)要结合“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把全面落实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有关规定作为工作重点,将收费信息公示情况纳入评价体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共同缔造一批美好家园项目。

其中,对于不予公示的物业企业,要查处曝光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各市(地)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各市(地)要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各市(地)要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发出倡议、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此外,各市(地)要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协调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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