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落户限制更要提升服务

搜狐焦点哈尔滨 2019-12-27 1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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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关于户籍放开的表述引发广泛关注。《意见》提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关于户籍放开的表述引发广泛关注。《意见》提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应当看到,以此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是今年以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步伐的延续。

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及放宽落户限制的政策;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此次,两办出台《意见》放开落户限制,更是在新形势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充分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户籍放开释放了重大信号,具有多重内涵。

放开,是大势所趋

对城市发展而言,放开落户限制是大势所趋,是抓住了城镇化的“牛鼻子”,这将对城市化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放开落户限制有利于尽快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对国家层面而言,当前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放开落户限制可助推经济稳定发展。城市化带来人的集聚、消费的集聚,而这些集聚不但扩大了经济规模,更促进了分工和交流,由此又迸发出新的创造力,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而发展又吸引新的集聚,所以,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是互为因果的。概括起来就是,城镇化是消费需求的“倍增器”、投资需求的“加速器”。可以预期,未来新型城镇化将在中国经济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

对人员流动而言,放开落户限制有利于吸引在外求学的人回家发展,有利于激励那些在外打拼多年的人回乡安家,找到归属感。

不久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稳定就业总量,国务院12月24日也再次出台26条稳就业措施。而放开落户限制就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的主旨精神,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挖掘就业创业潜力。

毫无疑问,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劳动力的短缺,正倒逼加快城市户籍制度开放。近年来,已有海口、广州、大连、常州、西安、南京等城市发布新政,放宽落户条件。而两办发布的《意见》可能成为进一步刺激各个城市间比拼引人政策的催化剂。

功夫,更在“放开后”

值得注意的是,放开落户限制容易,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却不易。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地方、各部门密切衔接配合,“好比木桶,各方面就是一条木板,一旦某个方面短腿,就会出现‘短板效应’”。

也就是说,户籍放开只是排名前列步,关键是要看为人才和劳动力提供的发展机会和成长空间,看产业聚集、经济商业环境的改善以及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毋庸讳言,当下一般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明显不足,而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由于其拥有更好的公共服务、更高的升学比例以及更多的就业机会等,所以人才也更愿意加入进去。

因此,全面取消限制固然“诚意十足”,也需要相应的地方政府有拿得出手的综合实力与发展潜力。对于人才缺口比较大,更需要人口进入的三四线城市来说,如何提高落户吸引、保障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是未来面临的一项艰巨挑战。

发户口本容易,让他们变成真正的城里人却并不简单。这涉及大量体制和制度的创新,还需要资本的投入,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等,只有在这些基本元素支持下才能谈得上实现;只有在工作落地、政策落地、房住不炒的基础上才能谈得上实现。

另一方面,融入城市也是一个待解决的问题。无论是从农民变市民,还是从异乡人变本地人,都无法回避文化冲突和重构的问题。

在这方面,或许可以探索推动社会建设、提高公众参与治理水平,让外来人口有更多的参与感、亲切感和主人翁意识,从而消除隔膜。为了更好地迎接“新市民”,一方面,需要打破附加在户籍上的一系列福利,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另一方面,还要建立新市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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