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唠嗑:买房签合同要注意的细节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6-10-21 08: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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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新的一年交房季,有一些小伙伴搬入了新家却并没有乔迁之喜的喜悦,其中有很多就是因为房子可能与当初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开发商的承诺不符。买过房子的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购房合同签订时,大量的合同文本等着签字,很多合同内容都只能一扫而过,根本无法注意到合同中出现漏洞就草草签字。小明今儿以自己买房的经验

又到了新的一年交房季,有一些小伙伴搬入了新家却并没有乔迁之喜的喜悦,其中有很多就是因为房子可能与当初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开发商的承诺不符。买过房子的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购房合同签订时,大量的合同文本等着签字,很多合同内容都只能一扫而过,根本无法注意到合同中出现漏洞就草草签字。小明今儿以自己买房的经验给大家总结总结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方面,帮助大家规避风险。

面积的问题是最容易在合同上出现漏洞的,尤其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有不少开发商常利用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的不了解大做文章。因此在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上,一定要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详细,只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数字是不够的,还要确定公摊的具体位置,约定哪一部分属于公摊。避免把购房者已经花钱了的公摊面积再挪作他用,比如划成车位再度出售,或者是被开发商挪作仓储以及办公用等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买房时楼盘所赠送的面积均不计入房屋公摊面积,不要被开发商以赠送公用面积来混淆概念。

第二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交房日期的约定,现在很多楼盘都会因为种种原因延期交房,而开发商为了节省损失常在合同上做文章,以“合理顺延”的字眼把延迟交房时间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且在签订合同时要留意,如果是购房合同中出现“由于供水、供电等部门或政府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条款,就应该明确要求删去这样的约定,防止出现这样的借口延期交房。因此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要管什么“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这样模糊的语言,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确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留意合同对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要承担什么样责任。

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除了要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物业服务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以哈尔滨为例,物业服务会分为几个档位,服务等级不一样的话服务内容就不一样,其收费标准也不一样。这一点小明在此前的一篇关于物业服务的文中有比较详细的描述,或者也可以在网上随时查询哈尔滨对于物业服务的标准划分和价格划分。如果买房时不问清物业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在住进新房后又后悔物业费高了,那就来不及了。但往往购房者在进户的时候才面临和物业公司签协议的状况,办进户手续时很多文本等待签字,后面也有很多人在等待办理,往往这些合同也没有经过仔细研究就签了,很多后期的纠纷的源头就来自这里。所以尽量还是能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里,把有关物业服务的一些事情先达成共识,免得进户后出现麻烦。

若是您购买项目是带装修,那么需要注意购房合同应明确说明房屋的装修标准,一些关于质量细节要求的描述均要写进合同。比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那么一定要注意购房合同里是否对装修的标准一一说明。装修所使用的窗格材料、地面的辅设用料、卫浴设备等。很多时候往往在合同中只有“约XXXX元/㎡装修标准”这样模糊的描述,这是万万不行的。一定要标明使用品牌,甚至包括用料颜色等等。

在房屋买卖的时候我们一是签订认购书,二是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楼盘项目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都可以以“补充协议”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不过现在补充协议也基本上是开发商出具的统一文本,有可能附上一些权利不对称的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金设置为月万分之几,而购房者违约金则变成日万分之几。这样一来购房者的违约成本是开发商的30倍。这样的细节千万不能错过。

最后要提到的是,购房合同中有不少少有条款,这些少有是为了给双方留出自行约定的空间。而现在合同正本都是制式合同,少有部分如果不填写也应该划去,避免以后在这些地方出现什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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